每個人成長的經驗基礎是不同的,這成為每個生命理解愛、認知愛跟表達愛的差異性,我們如何習得愛,我們也將如何付出愛,只有愛自己的人,才能更好地愛別人。
愛自己,除了改變內心的信念,將「我不值得擁有」、「我沒有資格」「我不配」等內心信念,變成「我值得擁有」外,還包含更多的內容,比如,認識和了解自己、照顧好自己、保護自己的私人領地、接納自己、取悅自己、做真實的自己……「自愛」體現在我們對待自己的種種態度裡。
「愛自己」是一種積極主動的生活態度,從「被動」等待他人的施予到「主動」選擇自己滿足自己。「愛自己」體現了一種自我負責的態度。當你的工作、戀愛、人際關係出了問題,你過得不快樂時,要多找找屬於自己的責任。
「在意他人的眼光」,「執意追求特定對象的認同」,「過度期待伴侶的陪伴與關注」,限制了真實自我的呈現,生活中不斷的習慣「比較」,知道自己的困難,可是又跳脫不開,日常內在不斷的衝突內耗。
「很難被討好的孩子」,對於討好自己也是困難的,經驗值來自於過往所經驗的討好大多不單純,是父母的想要,不是孩子的想要跟需要,所以不想配合。對於什麼是自己真正的想要跟滿足,也很不明確,習慣性地捨棄不喜歡,卻始終不確定什麼是自己真正喜歡的。
愛自己,從對自己的好奇跟關注開始,一個人如果沒有感受痛苦的能力,也無法感受快樂與喜悅,願意感覺你的感覺,重視自己的感覺,與其等待他人的接納與尊重,自己要先給予自己這份接納與尊重,讓他人看到你想要的接納與尊重是怎麼樣的,學習為你所看重的感覺做表達,才能進一步的為自己的想要跟需要做選擇跟嘗試,也讓他人知道你想要的對待是怎麼樣的,成功去累積善待自己的經驗值(愛的經驗)。
期待下週的見面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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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03.08 愛自己系列課程分享6-1
帶領講師 : 余憶佐 老師
文 : 隨堂志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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